電話有時候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想要了解學校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通過電話聯(lián)系學校招生辦,這樣可以省去我們去學校的路費,也能夠得到更為準確的學校的信息。畢竟只有人和人之間的溝通才是最快捷和真實的。
安順市第三中學招生辦聯(lián)系電話:0851-33224066
安順市第三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 ( 試行 )
為加強我校校風班風建設 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jù)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安順市第三中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學生違反校規(guī)校紀,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下列之一處分:
1 、警告;2 、嚴重警告3 記過4 、記大過;5 、留校察看;6 、勒令退學 ;7 、開除學籍。(留校察看期為一年,畢業(yè)班學生一般不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留校察看者加重一級處分,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第二條 受處分的學生,在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xiàn)的經(jīng)本人申請,班級評議班主任簽署意見后,送政教處核實可按期解除,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的學生經(jīng)教育不改者,應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
第三條 對組織和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教學秩序、破壞安定團結者,根據(jù)其錯誤具體情節(jié)和認錯、改錯態(tài)度、給予記大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四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guī),觸犯國家刑法,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受公安、司法部門處罰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五條 凡賭博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發(fā)生斗毆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六條 對偷竊、詐騙、搶奪國家、集體、個人財物者, 給予下列處分:
1 、作案價值(含共同作案)在 1 0 元以下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2 、作案價值在 5 0 元以上(含 5 0 元) 1 0 0 以下者,給予記大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
3 、作案價值在 1 0 0 元以上(含 1 0 0 元)者,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4 、對小偷小摸、屢教不改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條 對故意損壞公共財物者,除加倍賠償外,給予下列處分:
1 、損壞公物價值在 2 0 元以上(含 2 0 元) 5 0 元以下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2 、價值在 5 0 元以上(含 5 0 元)者,給予記大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3 、后果特別嚴重的,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八條 對打架斗毆尋釁鬧事者,作如下處理:
1 、策劃者:( 1 )策劃他人架、并造成后果者,給予記過或記大過以上處分;( 2 )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2 、打架者:( 1 )動手打人者,給予嚴重警告及記過處分;( 2 )致他人輕微傷者,給予記大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3 )致他人輕、重傷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4 )打架事件已終止,事后又報復打人造成后果者,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打架致傷他人者,除受到應有的處分外,負責賠償醫(yī)藥費、營養(yǎng)費等一切費用。
3 、參與者:以“勸架”為名,偏袒一方,致使斗毆事件發(fā)展,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4 、偽證者:目擊者故意為他人作偽證,并使調查造成困難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并承擔一切責任。
5 、故意為他人打架提供兇器者:( 1 )未造成后果者,給予記大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2 )造成后果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6 、對持械打人造成傷害者,除報公安機關處理外,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并賠償醫(yī)藥費、營養(yǎng)費等費用。
7 、對侮辱、毆打教職工者,加重一級處分。
8 、對勾結外來人員到校打架斗毆尋釁鬧事者,加重一級處分。
了解了安順市第三中學招生辦老師的電話以后可以先保存好學校招生辦老師的聯(lián)系電話,在咨詢以前可以先把要咨詢的問題整理出來,便于大家更快速的交流。找學校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希望大家都能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