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鹽道街中學外語學校2017年初中招生承諾書
為切實做好2017年小升初工作,我校鄭重承諾:
一、已知悉國家、省、市有關初中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在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的招生方案已按規(guī)定程序通過風險評估,合法、合規(guī)、合理、廉潔、安全、可行、可控,且與學校其他招生文案、宣傳口徑一致。
二、嚴格按照在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的招生方案(包括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招生章程等含有招生信息的形式),開展招生工作。招生宣傳真實、客觀。
三、不在教育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招生錄取時間前開展(或變相開展)小升初報名、招錄(包括面試、綜合素質測評等)、收費工作;不接收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
四、不自行或委托、變相委托個人、社會機構舉辦以選拔義務教育段生源為目的的考試、考核、培訓、比賽、營地活動等。在招生工作中不使用、不參考任何個人、社會機構舉辦的以選拔義務教育段生源為目的考試、考核、培訓、比賽、營地活動等結果。不允許、不默許任何個人或社會機構為我校組織生源。
五、在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公布的起始年級招生計劃已足額提供全部新生學位,不在非起始年級增班(學校擴建、搬遷,當年招生計劃未招滿除外),不以考試或變相考試方式從小學義務教育段各個年級選拔學生進行特殊培養(yǎng)。
六、招生錄取不采用統(tǒng)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tǒng)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集中面談的時間不少于三天。不在規(guī)定的招生錄取時間節(jié)點前圈定、預錄學生。
七、不違規(guī)收費,不收取未經(jīng)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強制學生(或家長)繳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跨學年預收學費或超標準收取學費。
八、如果出現(xiàn)違反本承諾書的行為,將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列入不誠信名單及其它處罰。
特此承諾。
成都市鹽道街中學外語學校
2017年4月12日